今天是12月26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妻子继承丈夫遗产后不还借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08-02 22:02:46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426 ℃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如果借款人死亡了,那么又由谁来偿还债务呢?传统观点有诸如父债子偿,夫债妻偿等。但是上海继承律师指出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包括了消极遗产,即债务,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继承了债务,对债务负有偿还的责任。

妻子继承丈夫遗产后不还借款被判刑

叶某与丈夫周某一起经营一家铆钉制造公司。2014年,该公司因经营需要,向慈溪某炉具公司借款1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定借款期6个月,并由周某提供担保。之后,公司只归还50万元。炉具公司向法院起诉之后,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剩余欠款由铆钉制造公司分期履行,周某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之后不久,周某就因病去世,其妻叶某继承丈夫在公司的股权,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炉具公司因迟迟拿不到借款,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叶某发送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材料,并向其询问周某的遗产去向,但是叶某却刻意隐瞒自己已继承遗产的事实。随后,她将公司部分机器设备以120万的价格转让,所得一部分钱款用来支付工人的工资,一部分归还其他债务,致使炉具公司的债权至今无法履行。因叶某系铆钉制造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叶某的刑事责任。经过审理,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诉求,判处叶某有期徒刑8个月。

沪律网提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行为人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如果没有能力执行的,则不构成本罪。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上海继承律师表示:本案中叶某故意隐瞒自己已经继承遗产的事实,将公司的资金用于他处,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对炉具公司的债务仍是能够归还而不归还,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炉具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应当认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妻子继承丈夫遗产后不还借款被判刑妻子继承丈夫遗产后不还借款被判刑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