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晚年时总是会想把财产留给子孙后代,因此一般会立下遗嘱。上海继承律师指出如果想减少继承人因遗嘱产生的纠纷,最好的办法是到公证处设立一份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在继承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是公证处在设立公证遗嘱时,一定要对各种证明材料详细地审核。
长沙的刘奶奶有两套房子,想着自己年纪大了,行动也不方便,特意叫上了自己的儿子、儿媳妇去公证处立遗嘱,想把自己房子全部留给照顾自己的儿子。来到公证处,公证处工作人员了解到刘奶奶曾经多次脑梗塞的情况后,请他们先到医院做一个思维清晰、智力正常的证明,才能为其立遗嘱。刘奶奶和她的儿子只好来到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检查。心理测验室主治医师朱娟娟介绍,刘奶奶曾经有过多次脑梗塞,可能会影响到她的智力情况,为了了解奶奶目前智力是否正常。确定奶奶目前做的决定都是她的真实意思,所以需要做一个智力方面的测试来保障奶奶的权益,也是为了帮助家属之间减少纠纷。朱娟娟说,目前为了保证遗嘱确实是老人的真实意思,公证处在无法判断利害关系人是否有异议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公证书的有效性。公证处会要求可能有影响精神健康方面疾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癫痫、受过外伤、精神发育迟滞等)的老人到专科医院就诊,做相关智力及精神状况的评估,开具思维是否清晰、智力是否正常的证明,以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沪律网提示:遗嘱公证是经遗嘱人或者继承人的申请,由公证处按照法定的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由于公证遗嘱的设立中有权威的公证处的介入,其法律地位在五种遗嘱类型中是最高的。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上海继承律师表示:公证处在开具公证遗嘱时,必须要充分审核当事人递交的证明材料,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对遗嘱人和遗嘱继承人进行审查,尤其是要注意像案例中的刘奶奶是否具有立遗嘱的能力,从而保证公证遗嘱不再造成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