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与服刑人员离婚在哪里起诉?
发布时间:2017-08-14 23:14: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93 ℃

  某女士问:我的丈夫王某因刑事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处两年徒刑,现在甲地服刑。我想与其诉讼离婚,请问应在何地起诉?

  律师解答: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包括,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管辖。本案中,王某因在甲地服刑,你则应当在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