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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圆谎,偷盗女婴被判罪
发布时间:2018-11-11 11:11:02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2,022 ℃

上海一女子怀孕后因身体原因流产,为了维系和男友的恋情,一直欺骗男友自己已将孩子生下,直到今年见事情隐瞒不住了,便起了偷别人家的孩子的歹意。上海刑事律师指出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拐骗儿童罪,为了一己私欲而破坏别人的家庭,虽然原因的确有些令人同情,但是法律仍应当承担这样的行为。

女子为圆谎,偷盗女婴被判罪

邓小春(化名)是湖北人,和丈夫离婚后,四年前来到青浦练塘的一家工厂打工,在工厂内认识了同样离异的男子杨守财,两人迅速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开始了同居生活。2016年7月,四十多岁的邓小春发现自己怀孕了。男友杨守财很开心,对邓小春呵护备至,唯恐她和肚子里的宝宝受委屈。年底,邓小春回到湖北老家,将怀孕的事情告诉了家人,却遭到反对。在家人的劝说下,邓小春也觉得自己年龄大了,生孩子会有危险,加上男友的经济条件不是太好,将来养育小孩是个问题,就私下里在家乡医院做了流产。然而,她担心杨守财知道孩子没了后会跟自己分手,并没有将流产的事告诉他,反而告诉男友称自己一直在孕育,请他不用担心。为了瞒住男友,过了年,她独自来到浙江打工。其间,杨守财对邓小春嘘寒问暖。有一次在电话里头,杨守财听到有婴儿的哭声,问她是不是两人的孩子,邓小春只能骗男友称宝宝已经出生,是个女孩儿。杨守财高兴坏了,还说要给邓小春打点钱。为了让男友相信自己,她从网上找了几张婴儿的照片,发给了杨守财。然而,每次杨守财提出要见见女儿的要求,她总是找借口推辞。2018年初,杨守财不断催促邓小春,让她带女儿来青浦相聚。邓小春没办法,她不想跟体贴的男友分手,只能再次来到青浦打工。但为了掩饰真相,她没有去杨守财的住处,而是住在了老乡家中。一来二去,杨守财不禁产生了怀疑。他再也忍不住了,要求邓小春一定要带女儿来跟自己一起住。眼看真相要被揭露,邓小春想出一条“妙计”。原来,她打算抱一个别人家的女婴给杨守财。2018年4月下旬,邓小春每天到练塘某社区公园寻觅目标,这里经常有人带宝宝前来玩耍。她故意和孩子家长套近乎,在5月1日下午,趁一名看护宝宝的爷爷暂时走开,她立刻抱起小车里的女婴离开,带到了男友住处。不料才过了几个小时,警察就找上了门。日前,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对涉嫌拐骗儿童罪的犯罪嫌疑人邓小春批准逮捕。检察官指出,邓小春骗取信任后将婴儿偷偷抱走,使其脱离监护人看护,其行为已涉嫌拐骗儿童罪。

沪律网提示: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的一个最大区别在于是否有出卖儿童的目的。若带着出卖儿童的目的而实施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拐卖儿童罪,即使尚未出卖的,也应以既遂认定;若没有出卖的目的,只是为了自己抚养或者其他非出卖儿童的目的,则应以拐骗儿童罪认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海刑事律师表示:本案中邓小春是为了不让男友对自己起疑而偷走了女婴,并没有带着出卖的目的,因此应当以拐骗儿童罪认定。但是假如事后邓小春又将该女婴出卖,则是拐骗基础上的拐卖儿童,法律明确规定以拐卖儿童罪认定,这也是为了严惩日益猖獗的拐骗儿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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