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离婚,财产分割也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就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不能达成一致的。
双方就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有异议不能协商的,一般牵涉感情因素在内,担心自己支付孩子的钱,有可能未用在孩子身上,故在该问题上律师有调解的空间。毕竟,子女是双方的骨肉,真正不念亲情的当事人极少。
2、双方当事人仅就财产问题不能达成协议,且双方差距不大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就细枝末节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
4、双方都是外地人,都同意离婚,但不想回原籍办理离婚手续的。
5、涉及财产数额较大,且一方有重大过错的。但当事人对财产分割与损害赔偿额分歧较小的。
重大过错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6、其他容易调解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