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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17-09-02 23:02: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78 ℃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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