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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法院审理期限要多长
发布时间:2017-09-03 02: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9 ℃

根据规定,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3)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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