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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7-09-27 17:27: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00 ℃

  导读: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本文根据诉讼离婚的相关知识,讲解了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条件的知识。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在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的离婚方式,“分居满两年,可自动离婚”的说法是错误的。

  我们来说说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相比,诉讼离婚费时较长、花费较大,但许多离婚案件必须采用诉讼方式才能解决。

  那么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非常简单,只要当事人一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诉讼离婚。当然,若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一方下落不明的,也应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这是诉讼离婚的特殊情形。

  诉讼离婚的程序可分为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起诉阶段需注意的问题有:

  一、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被告必须明确,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另一方。

  二、诉讼时效问题。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原告不可以再起诉离婚。除此以外,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起诉离婚。

  三、法院管辖问题。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原告住所地法院或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四、提交的材料问题。诉讼离婚,原告需提供起诉状、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财产清单、证据等材料。

  审理阶段需注意的问题有:

  一、亲自到庭应诉。离婚案件,除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外,必须当事人亲自出庭。原告若不出庭,会按撤诉处理;被告若不出庭,会缺席审理。

  二、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确无和好可能,被告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三、调解程序。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

  判决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一、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二、一审判决离婚后15日内,当事人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再结婚。需等15日后,上诉期已过,一审判决生效后,才可以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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