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因与妻子感情破裂而起诉离婚,并要求其妻子返还彩礼钱,但是,由于小伙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自己家庭困难,最终,法院对其请求离婚的诉讼予以支持,但驳回其要求返还彩礼钱的诉求。
2017年11月,曲某与燕某(女)登记结婚。可惜好景不长,2017年11月下旬,双双因煤气中毒各住院1个月。出院后两人受住院期间琐事影响,感情大不如前,并且经常因发生各种矛盾,争吵不断。2018年3月,曲某与燕某分开各自生活,不久之后,曲某便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燕某返还彩礼钱。牟平法院审理认为,曲某与燕某已难以共同生活,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支持曲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对曲某要求燕某返还彩礼的诉求不予支持。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曲某与燕某已经感情破裂,若双方勉强在一起生活,结果不会很好,另曲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其家庭因难,所以法院判决准予曲某与燕某离婚,并驳回曲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是合理的。
上海离婚律师表示:本案中,尽管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长,但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并且,曲某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家庭困难,所以其要求燕某返还彩礼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所以法院没有支持其要求返还彩礼的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沪律网提示:离婚后婚前彩礼是否返还在婚姻纠纷中是比较常见的,很多当事人认为彩礼离婚了就该返还,其实这是个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