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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顾家妻子要离婚,调解员调解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9-05-17 21:17:07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87 ℃

前不久,皮山农场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挽救了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上海婚姻律师指出夫妻感情如果确已破裂了,那么只能选择离婚,但是经过第三方的调解,夫妻关系还没有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那么经过调解和好是最明智的选择。

丈夫不顾家妻子要离婚,调解员调解解纠纷

2014年,凯某(女)和如某(男)结婚,婚后育有1子。虽家庭条件不好,但两人感情和睦。2018年,因生活压力较大,如某对妻子和孩子照顾不如之前,且长期不回家。凯某认为,丈夫未尽到应有的责任。夫妻之间,数次争吵。凯某受不了家庭现状,想离婚。如某则认为,双方还有感情,没有到离婚的地步。在接到调解申请后,皮山农场调委会高度重视,选派了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两名调解员主持调解,开展工作。如某、凯某情绪激动,当着调解员的面,因家庭琐事又发生争吵。调解员迅速梳理案情,明确调解思路。先用温言软语安抚好二人的情绪,然后有针对性的引导双方倾诉。经过疏导和倾听,调解员认为:凯某虽有离婚诉求,但态度不坚决,说明双方感情基础比较稳定,可以通过调解来修复夫妻矛盾。于是,调委会把当事人双方召集到一起,追根溯源,化解纠纷。调解员通过摆事实、谈道理、讲法律,首先教育了如某,告之夫妻双方要相互照顾,如某要正视自己的错误,真诚地向妻子道歉,做一个能屈能伸的大丈夫,多想想同甘共苦的日子,珍惜眼下的生活,承担起做丈夫、父亲的责任,为妻子、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最后对凯某进行了安慰和劝导。最终,如某向妻子诚恳道歉,请求妻子原谅,保证以后好好过日子,照顾家庭,遇到事情,跟妻子好好沟通,在一起过好日子。凯某也对丈夫的行为表示了原谅,打消了离婚的念头。双方对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这起持续了10个小时的婚姻纠纷,最终在凌晨2点,成功解决。

沪律网提示:在离婚纠纷中,调解是前置程序,经过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最终没有再离婚的打算,仍然有可能继续婚姻关系的,那么离婚纠纷就能得以解决;若经调解没有效的,则可以通过登记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上海婚姻律师表示:本案中,调解员的调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如某对家庭的照顾大不如前,而且长期不回家,但是也没有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地步,经过调解,夫妻从归于好,解开了心结,实乃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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