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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三人因遗产继承而起八年纠纷
发布时间:2019-05-20 21:20:49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313 ℃

今年4月2日上午,江门恩平市人民法院通过涉侨诉调机制成功调解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不仅让原告吴某霞取回了丈夫遗留的存款,还一举化解了母子三人心中的隔阂。上海遗产继承律师表示遗产继承的纠纷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之间,因此调解机制往往能够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母子三人因遗产继承而起八年纠纷

今年70岁的老人吴某霞与丈夫生育了两个儿子,2011年5月,丈夫突然辞世留下一笔八万元存款,原告吴某霞和作为被告的两个儿子为这笔存款的归属生了纠纷。吴某霞老人认为这笔存款是她和丈夫的共同财产,理所当然要全部留给自己养老用。大儿子莫某意作为合法继承人,他认为是父亲的遗产要分一半出来。小儿子莫某强旅居国外,主张依法律分割,母子三人为此事均不松口。近8年来,乡村干部多次进行调解却始终达不成调解协议。今年3月18日,吴某霞来到恩平法院起诉两儿子,诉请判决该笔存款归属。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郑艳慈了解到本案属于涉侨家事纠纷,依据江门中院和江门市侨联新出台的《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在征得母子三人的同意后,决定通过诉前联调工作室进行调解。3月19日,郑艳慈法官召集母子三人和调解员一起就本案开展诉前联调。经过法官和调解员释法说理,小儿子莫某强首先表态自愿放弃遗产继承。然而,大儿子莫某意不仅不松口,还另起意图,要求法院把弟弟放弃的部分转给他,第一次调解陷入僵局。郑艳慈法官通过问询和走访,了解到莫某意一家认为此事在亲友面前丢了面子,因此这几年来和母亲置气,另外其家境也确实不佳。3月28日,法院组织第二次调解,承办法官耐心而又严肃地对被告讲尊老爱幼的民族传统,讲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告知他该笔存款本为父母的共同财产,遗产部分只有四万元。莫某强当着母亲的面诉说了心中的委屈和困扰,经过权衡后最终也自愿放弃分割遗产的主张。吴某霞也原谅了儿子,母子三人言和。4月2日,吴某霞老人拿着恩平法院出具的调解书,顺利从银行取回了上述存款。小儿子莫某强也告诉承办法官,清明节来临,母子三人将一同前往为父亲扫墓。

沪律网提示:在继承中,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被继承人的遗产才能够继承,不是被继承人所有的财产不能被作为遗产继承,因此涉及到夫妻一方死亡的,需要区分出死亡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才能作为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表示:上述案例从法律上看,吴某霞和两个儿子能够分割的遗产应当是八万元存款的一半,三人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可以主张平分存款,从家庭关系、传统美德的角度看,法院经过调解让吴某霞能够获得存款也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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