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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未离婚,子女能否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9-06-24 10:24:1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90 ℃

父亲成迷赌博,欠下一屁股的债不说,还长期躲着外地,不仅和母亲的感情破裂,而且对子女也没有尽到过抚养的义务,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因此母亲想先不起诉离婚,而是想以子女的名下向自己的丈夫索要子女的抚养费。上海婚姻律师表示这种方式是可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父母不履行抚养的情况下,向其索要抚养费,而不论父母是否已经离婚。

父母未离婚,子女能否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

父亲吴某因赌博欠债,长时间躲在外地,一直对自己的家庭及儿女不闻不问,电话也联系不上,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母亲何某独自带着一对儿女租房居住,靠微薄的打工收入无法维持一对儿女的所有开支,导致家庭生活举步维艰。为此,何某作为儿女的监护人,将吴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儿女抚养费、教育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其子女监护人能否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存在以下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何某的起诉法院不应受理,原、被告系夫妻关系,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矛盾,属伦理道德调整的范畴,不应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第二种意见,何某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以支持。理由有二,一是何某的起诉符合我国法律关于诉的几个要件,具备诉权。二是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以离婚为要件。

上海婚姻律师提示:原则上子女像父母索要抚养费,是在父母离婚后,向不直接抚养自己的一方索要的,但是这并不排除在父母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因此法律也给予子女这父母婚姻存续期间索要抚养费的诉讼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沪律网指出: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享有抚养的义务,这种抚养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并不会因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对子女的抚养关,在父母离婚后,因为有一方不能直接抚养子女,因此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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