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2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妻子父母去世留遗产,丈夫联合小三骗走两套房屋
    发布时间:2019-07-04 15:04:46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344 ℃

    一年之内,父母意外地接连离世,结婚10多年的丈夫出轨小三,心灰意冷的她和丈夫离了婚,然而她却发现丈夫竟将父母几百万去世后留下的房产骗走了大半,面对接二连三的沉重打击,刘女士觉得自己仿佛深陷噩梦之中。上海遗产继承律师在此提醒,金钱会很大程度的影响一个人,尤其是在遗产继承和婚姻中,切记要慎之又慎。

    妻子父母去世留遗产,丈夫联合小三骗走两套房屋

    刘女士和丈夫在2008年结了婚。2011年初,刘女士和杨先生的女儿出生,杨先生辞去了原来的工作自己去下海经商,独立创业。在他的努力下家里的生活过的越来越好,而女儿也乖巧可爱。去年,刘女士的父母曾提出,老两口年龄越来越大,想立个遗嘱,把名下价值几百万的3套房产全部留给独生女儿一个人。刘女士原本是反对的,怕丈夫多想,但在父母的劝说下,她还是把父母手写的遗嘱悄悄带回家,准备去找律师朋友咨询,不料被丈夫发现了。丈夫知道后,非常生气,刘女士表示那个时候她还觉得对不起丈夫。后来到了晚上,杨先生不仅主动给刘女士道了歉,还承诺自己不要刘女士父母的一分钱遗产。但是遗嘱就没有必要去立了,要是传出去被别人知道,感觉也不是很好。听完丈夫的一席话,刘女士也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她极力劝阻了父母,最终立遗嘱的事情就不了了之了。天有不测风云,2017年6月,父亲在去山区避暑的路上突发意外,不幸离世,9月底,母亲也突发脑血栓去世。父母的接连离世,让刘女士一直沉浸在悲伤中,无法缓过来,没想到丈夫却趁此机会打上了父母遗产的主意。一开始,杨先生告诉刘女士,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想把刘女士父母名下的一套小户型房子卖了,暂时急用一下,等赚了钱再把这笔钱全数还给她。刘女士当时也没多想就同意了,还跑前跑后的去办手续,后来杨先生说还是不够,又接着卖了一套三居室,公司才慢慢回到了正轨。今年3月,刘女士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对方竟然是丈夫的出轨对象,而且他们在一起竟然有三年了,打电话来就是因为她怀孕了,想让刘女士让位。气愤至极的刘女士将公公婆婆从河北老家接了过来,想讨个公道,但是没想到老两口态度冷漠,丈夫当场就就提出离婚,还说女儿也让她带走。心灰意冷的刘女士决定终结了这段感情,同意了离婚。离婚后,刘女士才偶然得知,原来丈夫打着卖房子的幌子,把房子过户给了小三,可是丈夫打死也不承认。刘女士说,无论如何,她都要为自己讨个公道,她已经决定要请律师起诉前夫杨先生。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表示:如果刘女士在当时让父母立下了遗嘱,将房产全部留给自己,就不会有现在的局面,从婚姻法上看,在没有继承的情况下,刘女士法定继承了父母的房产,其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杨先生在骗取刘女士的同意下,的确有处分的权利,但是杨先生隐瞒出轨的事实,刘女士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杨先生归还卖房款后再进行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沪律网提示:夫妻一方在婚内获得的遗产分为两种,一是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在被继承人的遗嘱中明确指明遗产归一方所有的情况下,该遗产属于一方所有。但像本案中的情况,刘女士可以通过主张杨先生存在过错而应当少分割父母留给她的房产。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