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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协议离婚的受理条件
发布时间:2017-05-01 20: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69 ℃

  

  2011

  3、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6、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协议离婚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即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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