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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必备条件
发布时间:2017-05-03 02: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08 ℃

  

  2011

  ⑶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 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⑷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⑸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⑹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协议离婚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即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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