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离婚未成离婚协议无效
发布时间:2017-05-05 15:05: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05 ℃

  律师解读:

  在过去,这个协议是否有效,全在法官的判决,不同的法官可能会给出不同的答案。现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条规定,对此明确了,这种协议是无效的,一方因为妥协达成的协议,显失公平。加上双方并没有离婚,协议也就失去效力。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