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你们快来,这里有人拿刀在医院伤人”2019年4月9日,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高新六路警务站接到报警,称光谷人民医院有人持刀伤人。警情紧急,按照重大警情应急预案,民警快速赶至事发地,然而调查的结果却让人啼笑皆非:持刀伤人的是一对夫妻,伤人原因竟是女方为其老公削苹果时起了一点纷争。上海刑事律师指出莫要因为一点小事而争吵,即使争吵也不要拿刀,否则很容易出现安全问题。
出警的是高新六路警务站民警胡俊杰。据他描述,接警后,民警5分钟内赶到事发地,但现场并未发现有持刀者。在向护士站咨询时,该院医务人员谈到,刚才确实有一对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但并不是持刀伤人。随后,医务人员将一把水果刀递给了胡俊杰,并称水果刀是刚从发生争执那对夫妻女方手中劝解下来的。发生争执也用不着拿水果刀,民警感觉事有蹊跷!通过进一步了解,医务人员谈到,发生争执的那对夫妻中男方在医院就医,随后医务人员将民警带至病房。还没进病房,胡俊杰就听到病房内还有争吵声。见有警察进门,争吵声顿时消停。 据女方徐女士介绍,其丈夫是在医院就医,当天她前往医院住院部病房给丈夫送水果,正准备给丈夫削水果时,突然因家庭一些琐事与丈夫发生争执。丈夫边说边用手比划解释,而徐女士对丈夫解释不认同,越想越气愤的她欲站起身反驳时,手中的水果刀无意间划开了丈夫的手。据其丈夫侯先生介绍,妻子平时脾气就比较暴躁,虽两人平时偶有争吵,但侯先生总是闷不作声,争吵无法升级。但这次在医院当着这么多人发脾气,让他很难勘。一向让着妻子的侯先生回应了两句,谁料妻子竟会“挥刀”起身相向。民警判断,可能是吵得声音很大,也可能是争吵中动作过大,手上还拿着水果刀,让同房病友有些担心和害怕,这才报了警。民警对夫妻二人进行了法制教育。针对虎妻弱夫,民警从亲情及家庭和谐方面进行劝解。经民警半个小时苦口婆心劝说,夫妻二人消了气。当日,就医的侯先生在医务人员的帮助下,对手上的轻微划伤进行了包扎。因自己的暴脾气而将丈夫的手划伤,徐女士对自己的行为也后悔不已。事后,民警对夫妻二人均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徐女士进行了教育训诫。
上海刑事律师认为:在上述新闻中,虽然是夫妻之间的日常吵架,但是仍然要注意不能意气用事,如果在争吵过程中,拿刀伤了对方,并且达到了轻伤的,即使是在夫妻之间,伤害的一方仍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沪律网提示:在医院这种人流量大的地方,边争吵边拿刀,很容易会误伤到周围的群众,所以千万不能意气用事,否则总归害人害己。从刑法知识的角度看,在公众场合持刀行凶,应当定多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而非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