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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房产位置如何写?
发布时间:2017-05-17 05:17: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14 ℃

  上周,有一对刚刚为人父母的年轻夫妇来到中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证大厅要离婚,男子手提黑色旅行箱,女子抱着仅4个月大的婴儿。据男方介绍,婚后总为双方家庭琐事矛盾不断,虽然孩子小,可婚姻难熬的局面难以扭转,就想离婚得以解脱。工作人员尹先生表示,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经过他的耐心劝解,夫妇俩抱着孩子回去了。

  此外,对于离婚者,房产位置的填写问题也得注意。二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桑可说,近段时间,他们遇到好几起由于离婚协议书中的房产位置和房产证上的地址不一样导致过户无法通过的事例,提醒离婚者在填写离婚协议书中的房产位置时,一定要按房产证上的地址写,否则,当事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会出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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