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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离婚的协议书丢失后再婚属重婚吗?
发布时间:2017-06-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5 ℃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假如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的话,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

  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

  3、即便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的,现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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