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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能反悔吗?
发布时间:2017-06-06 10:06: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9 ℃

[问]:我与前妻是的,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当时的财产全部归前妻子,另外,我还要向她分期支付相关补偿费共5万元.现在我生意失败,尚欠她补偿费3万元无能力支付,请问我能否反悔,要求法院撤销该离婚协议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 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据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一年后才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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