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乡县的一个男子,多次报警称自己在火车站放置了炸弹,要炸掉火车站,但是经过警察的排查,排除了放置炸弹的可能性,于是将该男子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告上了法院。上海刑事律师指出,编造和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会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也会构成犯罪。
2019年3月3日23时许,被告人李某在山东省金乡县的劳务市场里面的小饭馆饮酒,酒后使用手机多次拔打110报警电话,自称他本人在菏泽火车站的候车室,并放置了炸弹,扬言要炸菏泽火车站。济南铁路公安处菏泽站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启动防爆防恐应急预案,向菏泽市公安局汇报,同时向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菏泽站进行通报,济南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赶赴菏泽指导工作,并调度、部署菏泽所、定陶所、济宁所、兖州所严密站区查控,菏泽站派出所组织警力开展处置工作,出动警察、辅警8 人对菏泽站售票厅、候车室及阴暗角落展开排查,并做好旅客的宣传和疏导工作,共计疏导旅客60余人。经核实,被告人李某编造的恐怖信息为虚假信息。据查,这已经不是李某第一次编造虚假恐怖信息。2015年李某酒后拨打无锡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自称在无锡火车站放置了炸弹,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17年李某报警谎称在菏泽市人民政府安放了一颗炸弹,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行政拘留十日。李某为何频繁编造虚假信息?据李某称,与妻子感情不和,离婚时由于自己未出庭,法院把女儿判给妻子,由于长期见不到女儿,心情郁闷,饮酒后便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编造虚假恐怖信息。6月11日,该案件在山东省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第十二法庭公开进行宣判,被告人李某编造爆炸威胁的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法官也在此提醒:铁路是国家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承担着运输旅客和物资的重要职责,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严重威胁铁路安全和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铁路正常运营秩序和广大乘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给铁路企业和广大乘客造成重大损失。对于编造虚假信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上海刑事律师提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给铁路的正常运营秩序以及广大乘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已经到达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因此可以认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沪律网提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本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此外,如果确实不知道是虚假的恐怖信息而误认为是真实的恐怖信息,或者将某种非恐怖威胁的行动误认为是恐怖行动而加以编辑和发布,也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