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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7-06-20 23:20: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80 ℃

  
上海办理涉外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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