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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居间谈判服务
发布时间:2017-06-24 03:24: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24 ℃

夫妻不成的主要原因有:
一、 一方确实深爱另一方,不愿离婚;
二、出于对孩子成长考虑,不愿因离婚给孩子造成负面影响;
三、没有经济来源的压力;
四、一方在上不肯让步,提出使另一方无法接受的条件;
五、其他原因,如转移财产等。 在很多情况下,协议离婚达不成的最根本原因在于财产分割分歧较大。而分歧通常是一方要求过高,不切实际。另一方通常据此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或根据自己主观判断,认为对方有财产隐匿行为,估计对方财产过高,纠纷由此而生。
律师此时介入,可使对方当事人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毕竟,通过法院分手都不是自己的初衷。律师介入一来反应出聘请律师一方当事人确已没有退路,表现出了非离不可的决心,另一方面又可以使对方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客观实际,对自己的要求再行进一个客观的反思。同时,律师可以在其中积极斡旋,争取双方都让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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