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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一方为履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义务
发布时间:2017-06-27 16:27: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1 ℃

  的确是一个较为理智有较为省心的离婚方式,夫妻双方坐下来平心静气的通过协商将财产、子女等问题一一作下约定,同时双方均表示将严格履行该协议,然后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说不定还要理上一顿分手饭,把离婚搞得既平静又有几分高雅。然而真的就那么的高雅吗,协议离婚就真得这么轻松吗?其实不然,婚虽然是离了,但是对于协议书中双方约定好的条款的执行却遇到了种种的问题!双方又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对履行讨价还价,一次又一次的争吵不休,离婚时的斯文一扫而光。那么对于不履行协议条款的一方应当如何对待呢?其实方法很简单:依法起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男女双方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因对财产、引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依法受理。

  可见,争吵不是办法,要想彻底的解决问题就要依法起诉,同时再次本人也提醒那些,要协议离婚的夫妻们:协议书好签!协议的履行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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