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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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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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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7-07-02 03:02: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5 ℃

    离婚登记告知单

      一、受理部门:

       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所。

      二、部门职责:

       实施本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离婚登记。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四、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已

       达成协议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导方缝厦I太l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瘩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

       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祝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真实、有效;

       7、双方当事人都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I无精神疾

       病)。

      五、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

       4、自愿;

       5、离婚协议书中涉及房产分割协议者请带好房屋证件

       (原件l。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咆。离婚登记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其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七、登记程序:

       初审一受理一审查一登记(发证)

      八、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

       1、证件、证明资料齐全、有效,符合离婚登记条件

       的,当场登记发证。

       2、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

       告知理由。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市物价局沪价涉[89]第364号.离婚登记工本费10

      元,对。

      十、投诉监督:

       离婚登记当事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违法行政行

      为或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可向上海市民政局投诉、举报。投诉

      电话:63214261。

      善意提醒:①双方当事人近期正面二寸同底色免冠单人照

       片二张。

       ②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均需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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