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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入狱,妻子执意要离婚
发布时间:2021-03-11 20:11:17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748 ℃

丈夫因为盗窃而被法院判刑四年,在服刑期间,妻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和丈夫离婚,经调解,妻子仍然还是执意要离婚,于是法院最终准予双方离婚。上海离婚律师指出,夫妻一方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处以长期徒刑的,这在客观上会造成夫妻无法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因素之一。

丈夫入狱,妻子执意要离婚

原、被告于1995年经人介绍相识谈婚,交往过程中,原告逐渐发现被告不务正业,曾多次提出分手,后由于原告父亲的压力和被告写了改好保证书的情况下,原、被告于2000年1月25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1年1月22日生育儿子刘某某。结婚半年,被告就开始嗜赌如命,经常将家里的钱输光,也不做事赚钱维持家庭生活,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后来原告发现被告不仅赌博,还会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原告多次规劝,被告不听还打骂原告。原告提出离婚,被告要挟要杀原告全家,原告无奈外出打工。2009年7月,被告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判刑四年,现在江西吉安监狱服刑。原告认为其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本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被告情绪激动,如按部就班来处理本案,不利于服刑人员接受教育改造。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先进行调解工作,舒缓一下被告的情绪。承办法官先通过聊天的形式向当事人了解他们的情况,原告认为被告不仅不务正业,还经常打骂原告,坚决要求离婚,被告通过一段时间的教育改造,加上监狱监管人员的劝解,也觉得挽留不住原告,遂表示同意离婚,但坚持要求抚养小孩,原告考虑到自己在外打工,无暇顾及小孩,且小孩一直跟随被告父母,故表示同意由被告抚养小孩,自己承担被告服刑期间小孩的抚养费,双方遂达成了上述协议。

上海离婚律师表示:在本案中,被告在婚内不误正事,不顾家庭和妻子,并多次打骂妻子,还因盗窃罪而被判处了刑罚,原告认为两人的夫妻感情已经再继续维持的需要和可能了,执意离婚,因此可以认定两人的夫妻感情已经达到了完全破裂的程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的第11种情形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沪律网提示:上述最高院出台的若干意见之所以将夫妻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以及违法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作为认定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形之一,是因为被判处长期徒刑会使夫妻双方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在一起,这对于维持夫妻感情是非常不利的,很有可能会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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