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河南一位疑似的未成年女孩嫁给中年男子的视频在社交网络热传。随后,视频的新郎官和女孩的母亲都出来表态称女孩已经成年了,这一点官方也进行了证实,但是对于结婚的女孩是不是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以及是否为自愿结婚,当地派出所还在进一步核查中。
在视频中一个女孩和一位中年男子佩戴喜花,女孩哭闹不停,拍摄中有人称“你这来享福的,正常人没有这个待遇,新郎官对你多好,到新家了别哭了……”疑似女孩母亲的人在视频中回应“我放心,我可放心。”3月1日,河南驻马店官方人士回复记者称,经初步调查,此事系新娘“娃娃脸”引发的误会,属不实言论。55岁的新郎张某表示,新婚妻子今年22岁,双方婚姻征得了女方家长同意。新娘的母亲也表示,女儿脸盘虽然稚嫩,但早已成年。她同意这桩婚事最重要的原因是新郎人很老实,“没要他的彩礼,只希望他以后能对女儿好。”3月1日,当地派出所民警表示,女孩已年满20周岁,结婚系双方父母同意。关于女孩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及是否自愿结婚,高店镇派出所称正在核实。驻马店民政局称,智力残疾者如无民事行为能力,则为无效婚姻,将不予办理结婚登记。3月1日晚间,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就此公布了调查结论:智障女子姚某瑞和张某照的婚姻,“属于双方家庭愿意,符合法定年龄,不存在被迫嫁娶行为”,而且按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仪式。“男方除了年龄有些偏大,为人忠厚老实,一直单身未婚,家庭经济条件还算可以,婚后能够给女方生活上的保障。
问题1:现行《民法典》对于结婚的要求是什么?
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046条到第104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时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男女双方系完全自愿结婚,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强迫,也不存在任何其他人干涉的情况;二是结婚的法定年龄,即男方不能早于22周岁,女方不能早于20周岁;三是不能是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再根据《民法典》第1051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以及为达到法定婚龄形成的婚姻都是无效婚姻。因此在上面的新闻中,一开始网友们质疑结婚的女孩是否未成年,因为如果是未成年的话,就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就不能结婚。
问题2:女孩系智力障碍,那么是否能结婚呢?
律师指出:律师回应到,《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的三种婚姻无效的情形,相比原有的《婚姻法》所规定的四种婚姻无效的情形,少了一种“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而智力障碍在以往通常会被认为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是在《民法典》实施以后,男女一方如果患有智力残疾的,不再是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而是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的规定,另一方可以诉请撤销婚姻。
问题3:这一事件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律师认为:在这一事件中,虽然已经查实结婚的女孩不是未成年,但是系智力障碍者,因此问题就在于和比自己大三十多岁的男子结婚,是否为女孩自己真实的意愿,抑或是女孩的家人为了让女孩尽快的出嫁而安排的这场婚姻,如果女孩的婚姻是被家人安排的,那么就侵犯了女孩的婚姻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