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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遗弃重病丈夫,丈夫去世后居然还继续领其退休金
    发布时间:2021-06-28 18:28:53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615 ℃

    丈夫患病住院期间,妻子却因为和医院发生纠纷,而将丈夫弃之不顾。在丈夫去世后的几年时间里,女子居然还继续领着亡夫的退休金,直到去年人口普查的时候,女子的这一行为才被查出来,在今年年初,女子因涉嫌遗弃罪和诈骗罪,被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妻子遗弃重病丈夫,丈夫去世后居然还继续领其退休金

    去年7月,居委会工作人员陈某在按要求对小区居民进行人口普查工作的时候,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小区里有一户人家,按照户籍登记信息,住着年逾六十的周某、周某的妻子钱某,他们的女儿小周和外孙,但是当陈某到周某家开展工作后,却只见到了钱某。陈某询问了钱某有关她丈夫的情况,可是钱某却表现地很不自然,只说丈夫生病正住院治疗,也不愿意在调查表上签字。陈某感觉到异样后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经过调查,周某早在2015年就去世了,但他去世后,钱某却一直还在领着周某的退休金。经公安机关介入后查明,周某在2009年住院,后周某病情恶化,钱某等周某家属认为是医院治疗有误,与医院方发生纠纷,并提起了诉讼,周某的家属一方败诉。在2015年周某去世的时候,其家属也没有来处理医药费、停尸费等善后事宜,当时医院报了警,通知周某的亲属到场,但来着并非钱某。周某的遗体一直在医院的太平间停放了5年的时间。据院方回忆,周某住院期间,钱某等家属就很少来探望,周某生前还曾亲笔写下因妻子子女未尽赡养义务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而对于周某去世的消息,他的女儿小周也称完全不清楚,其表示母亲与父亲的关系很不好,她自己和父亲的关系也不佳。到案后的钱某不承认自己早已知晓周某去世,但其的供述却漏洞百出。经查,在周某去世后不久,周某的哥哥曾经当面将其死讯告知过钱某。检察机关认为,尽管钱某否认自己知晓周某于2015年已经去世的事实,但根据相关证据及证人证言都表明,钱某明知周某已经死亡,钱某不去医院办理死亡证明、不领回遗体,冒名领取周某的退休金共计27万余元,钱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钱某对患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丈夫周某,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她长时间置之不理的行为已涉嫌遗弃罪。日前,闵行区检察院已以诈骗罪、遗弃罪对钱某提起公诉。

    问题1:钱某对周某是否负有扶养义务?

    律师表示到:根据《民法典》第1059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钱某和周某作为夫妻,在周某患病住院的期间,钱某作为妻子,应当对其负有扶养义务。而钱某却因为和院方发生纠纷,将重病的周某丢弃在医院不管不顾,是不尽到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体现。

    问题2:钱某的行为为何构成遗弃罪?

    律师表示《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钱某对患重病的丈夫周某没有尽到应尽的扶养义务,导致周某在生命的最后,只能在医院中孤独地度日,甚至在周某去世之后,钱某都不对其尽到丧葬的责任,其行为属于情节恶劣,已经构成了遗弃罪。

    问题3:钱某为何还构成诈骗罪?

    律师解释到: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户口的管理规定,死亡人员近亲属、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保部门报告,同时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明知近亲属死亡,继续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将涉嫌刑事犯罪。再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钱某在明知丈夫周某已经去世,而仍然领着周某的退休金,如果满足数额较大的要件,则会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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