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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和丈夫不合而欲自杀,终起诉离婚获支持
发布时间:2021-08-16 19:16:25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595 ℃

一对夫妻因为在婚前互相缺乏了解,在结婚后两人才发现性格不合,两人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吵,丈夫也经常酗酒,并对妻子实施暴力行为,妻子为了结束这样的日子,甚至自杀,但所幸被抢救回来了,妻子对这段婚姻实在是失去了希望,于是请求法院解除婚姻。上海离婚律师指出,就本案的具体情形来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确实已经没有继续维持的必要了,离婚是最好的结局。

妻子因和丈夫不合而欲自杀,终起诉离婚获支持

李某诉称:其与梁某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发现梁某脾气暴躁,赌博、喝酒成性,并对妻子进行辱骂殴打。由于对妻子关心不够,致使胎儿未能成活。2017年7月梁某持械威胁妻子,自己对生活无望便服用农药自尽,在经抢救后被梁某赶出家门,从此返回娘家生活至今。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与梁某离婚,梁某徐偿还因自己治病所负债务50000元。梁某辩称:共同生活期间,自己偶尔喝酒,有时与朋友打牌娱乐,并非赌博,自己从未威胁过妻子。从2017年开始,李某两次离家出走,被劝叫回家后,其服用农药,之后称要回娘家,在给其500元花费后,李某返回娘家,从此再未回家。自己家庭条件不好,双方结婚不易,尚有和好生活的可能,因此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李某与梁某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共同生活期间,因夫妻矛盾李某曾自寻短见,之后离家出走,说明夫妻感情严重不和。自梁某上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予准许后,双方未能和好生活,且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李某起诉离婚,应予支持。李某、梁某各自主张夫妻共同债务,无证据证明,不予认定。梁某请求李某返还彩礼款48000元,由于所送彩礼款数额较低,双方结婚时间较长,且无证据证明因送彩礼给其生活造成困难,故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上海离婚律师指出:在本案中李某和梁某因为婚前缺乏了解,在结婚后两人就经常发生矛盾,李某甚至采取自杀这一极端的方法想结束这样的生活,因此在李某起诉离婚时,法院结合相关证据,足以认定两人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可以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沪律网提示:在本案中,梁某在离婚时还请求李某返还彩礼,但是两人在结婚后已经共同生活了较长的时间,并且彩礼的数额较小,梁某也没有证明因为彩礼的给付而导致自己的生活出现困难,因此梁某是不能要求李某返还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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