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在《》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双方当事人到婚姻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将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那么,签离婚协议时应注意哪些事项?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常见协议离婚纠纷有哪些?为此,记者采访了鹏飞律师事务所王朝进律师。 申请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 据王朝进律师介绍,协议离婚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还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等平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要合法 王律师指出,离婚协议不能想怎样写就怎样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是无效的。 比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育、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不允许一方代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抚育费的义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协议离婚后反悔怎么办 由于感情上的原因,一些夫妻在协议离婚后又后悔,此时该咋办?这种情况下,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还有的离婚反悔不是因为感情因素,而是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物品、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女抚育费规定进行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必须到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中有哪些常见纠纷 协议离婚的纠纷,有的情况下是因为一方事后感觉在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吃亏上当或不合理而引起的。有的人当初签协议时甚至完全听任另一方的安排,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利。这在事后很容易出现纠纷。 还有一种情况,则是在协议离婚纠纷中,一方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有精神障碍),而另一方却出具了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蒙混过关导致的。王朝进律师曾代理了这样一个案子,离婚申请的一方李某有精神障碍,对这种情况,婚姻登记机关本来不予受理离婚请求,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但离婚另一方张某却出具了医院开出的李某无精神障碍诊断证明而 顺利离婚。李某的家人知悉此事后,遂要求撤销离婚登记,并出具了该当事人在离婚期间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更为严重的是,张某离婚后又与另一人赵某结婚,而赵某已怀有身孕。对这种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原离婚协议,而对赵某的权利保护应排在对李某的保护之后。如果各方形成争议,只能向法院起诉。 王律师说,要想避免发生纠纷,离婚双方在签协议时一定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清楚的方面最好请律师指点,或向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