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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常在外不回家并染上毒瘾,妻子起诉离婚能否获支持
发布时间:2022-01-29 21:29:45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515 ℃

婚后丈夫经常在外边不回家,并且还染上了毒瘾,妻子多次劝说无果后,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女方的离婚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上海离婚律师表示到,在通常情况下,法院对于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都是通过调解,劝说当事人再给对方改正的机会,但是如果像本案中的男方存在吸毒的情况,那么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是判决离婚的。

丈夫常在外不回家并染上毒瘾,妻子起诉离婚能否获支持

梁某与黄某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婚后生育一儿子,取名黄某。双方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致使夫妻关系不和。后来,黄某某常在外不回家,并有吸毒恶习。梁某多次对其耐心教育,但黄某某仍不悔改,夫妻双方矛盾更加恶化。为此梁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黄某某离婚。当时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对能否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第一次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原告应当再给被告一次改正的机会,经法院调解双方不同意和好,法院应当判不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虽然是第一次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但原告已对被告多次教育,被告仍不改正,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已具备了离婚法定条件,经法院调解双方不同意和好,法院应当判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

上海离婚律师认为:在本案中,由于梁某是第一次向法院起诉,法官在调解阶段通常会让梁某再给黄某某一次改过的机会,但是黄某某已经是染上了吸毒的恶习,并且梁某已经对其进行多次劝说,也没有用,那么即便梁某能够再给黄某某改正的机会,黄某某也不会改正,因此应当认定两人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应当准予两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沪律网提示:从上述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刚出台但是尚未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来看,夫妻一方在婚内存在赌博或者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的,那么当法院调解不成后,应当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所以,我们应当看到赌博或者吸毒等恶习对夫妻感情所造成的极大破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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