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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为了买家避税按房屋合同价二成网签,买家却要按网签价付款
发布时间:2022-02-05 18:05:51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523 ℃

在民间的二手房交易中,买家和卖家为了“避税”,有时会签订阴阳合同,即以远低于合同价网签备案合同,宁波一房东就听信买家之言,签订了阴阳合同,却不想买家只愿意按照网签合同的价款支付,卖家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解除了这份合同。

房东为了买家避税按房屋合同价二成网签,买家却要按网签价付款

张某卖房时通过中介找到了意向买家,双方按日常流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某收取2万元定金。在过户网签当天,买家提出“为了过户省点税,网签合同价格写低一点”,张某考虑到自己不会有损失就同意了。双方在网签合同上写了一个只有原合同价款20%的价格,中介按该价格为双方做好了网签。之后双方就过户付款发生了争议,买家既不付款,也不配合张某解除网签合同。张某无奈诉至海曙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确认定金归张某所有。买家在法庭中表示,经双方协商原来的合同已作废,他会按照网签合同的价格支付款项,如果张某不同意,应双倍返还定金。法官联系中介、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部门调查了解,发现网签合同所载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原告与被告非亲非故,与情理不符。通过中介的证人证言,以及原告陈述、原被告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等内容,法院审理认定,双方签订的网签合同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最终,对被告的抗辩不予采纳,判决解除网签合同,定金归原告所有。

问题1: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上海合同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43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为不是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只要是合同合法,没有其他合同无效的情形,则该阴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

问题2:本案中的网签合同为何能解除?

上海合同律师回应到:本案中的网签合同并非是张某和房屋买家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此在张某诉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下,法院经审理后确认该合同不基于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而发生效力,判令解除合同和判令合同无效所起的法律效果是一致的。

 

问题3:本案给我们带来什么启示?

律师提醒:如因阴阳合同发生纠纷,是否要按照阳合同来履行合同,关键在于需要举证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这一举证责任并不容易。像本案中的以房屋的二成价进行的网签,很明显就不会是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避税等原因,因此可以直接就认定该合同是阴阳合同。但是如果合同中的价格只是低了房价的几万,那如何证明是阴阳合同就势必会存在较大的困难,所以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地签订合同,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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