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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均不愿意抚养子女,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03-29 17:29:17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405 ℃

一对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闹上法院离婚,但是两个人都认为两个孩子对于自己来讲是一种负担,都不愿意在离婚后抚养孩子,最终经过法官的开导,在晓之以理和动之以情后,两人离了婚,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上海离婚纠纷律师对此指出,如果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不能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是通常不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夫妻离婚时均不愿意抚养子女,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李某和徐某系夫妻,婚后育有两子。李某和徐某因婚前了解甚少,沟通困难,经常因为琐事吵架,孩子的出生更加激化了两人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感情不断恶化,加之徐某酒后经常对李某实施家暴。心寒的李某离家出走,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徐某多次到李某父母家闹事,最后报警才将平息,这使得李某彻底死心了。无奈的李某一纸诉状将徐某诉至法庭,请求解除二人婚姻关系并让徐某抚养两个孩子。但是,对于此时此刻的李某和徐某来说,孩子却是个累赘,两人都不愿意在离婚后抚养孩子。最终经法官的耐心劝解,两人同意离婚后一人抚养一个孩子。至此,一起离婚案得以圆满办结。

上海离婚纠纷律师认为:李某和许某在离婚时均表示不愿意在离婚后抚养孩子,这对于两个未成年的子女来说无疑是非常不利的,不过好在最终经法官的劝解,两人能够达成一致协议,一人抚养一个子女,这一离婚案件才算圆满结束。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沪律网提示:父母离婚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此解除,因为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源于血缘关系,因此父母离婚后仍然要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如果不能直接抚养的,那么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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