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冒充自己是富二代,从而来骗取女朋友的信任,并与其结婚,在结婚后女方才发现真相,便向法院起诉离婚。上海离婚律师表示到,由于两人的婚姻是建立在谎言的基础上,当谎言被揭穿时,两人的婚姻也就成了无根之木和无源之水,离婚是注定的结局。
邓某通过QQ查看“附近的人”认识了已婚的貌美女子左某,左某在得知邓某家境殷实,有车有房后,与邓某相谈甚欢,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后来,左某与前夫办理了离婚手续,次日便与邓某登记结婚。两人结婚三个月后,左某发现邓某既车也无房,根本就是一个穷小子,便开始与邓某分居生活,并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左某撤回起诉。但此后的两年时间,两人的感情无任何好转,继续分居,现左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左某与邓某婚前认识时间短,了解不深,仓促登记结婚,婚姻基础差。婚后,双方因价值观不合,未建立夫妻感情。双方长期分居,期间既不沟通、也无联系,足见其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故对左某要求离婚的请求,予以准许。
上海离婚律师表示:在本案中,因为受到邓某的欺骗,左某才和其登记结婚,两人并没有形成稳定的夫妻感情,在邓某的谎言被揭穿后,左某起诉离婚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法院在认定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的基础上判决准予离婚是正确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沪律网指出:夫妻一方受到另一方的欺骗而结婚,虽然没有规定在《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但可以的是,在谎言基础上形成的婚姻必然是不稳定的,在谎言被揭穿的那一天,就是双方的婚姻走向尽头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