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发布时间:2017-08-31 04:3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09 ℃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