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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发布时间:2017-08-31 04:3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13 ℃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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