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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协议离婚 父母协议退钱
发布时间:2017-09-24 05:24: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20 ℃

  近日,在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周田法庭的调解下,结婚才数月的原告朱某与被告张某达成离婚协议,其后双方父母又在法庭的调解下达成彩礼退还协议,困挠双方家庭数月的婚事纠纷至此了结。

  2010年3月,急于成婚的朱某认识张某后十分满意,在双方父母的张罗下几天后便办理了结婚手续,张某父母在商定婚事时亦向朱某父母收取了23900元的彩礼钱。婚后朱某得知张某以前得过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在共同生活中亦发现张某有时会有异常举动,后朱某便以张某隐瞒重要事实为要求和张某离婚。会昌法院受理后经多次调解和好无果,后得知朱某父母亦准备在其子离婚后向张某父母退还彩礼,办案人员当即决定两起纠纷一并调解。经多次调解,张某同意和朱某离婚,朱某父母也同意张某父母只退还彩礼15000元并放弃其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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