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诉讼离婚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于民法典第1079条,并结合其他条款和司法解释形成完整的制度框架。以下是核心内容及实务要点: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
- 调解前置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必须首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 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判决离婚:-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精神疾病久治不愈、欺骗性婚姻等)。
- 特殊情形的直接判决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准予离婚;
-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分居满1年再次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规则
- 起诉条件
- 原被告需为合法婚姻关系;
- 需明确诉讼请求(如抚养权、财产分割等);
- 案件需属于受理法院管辖范围。
- 审理期限
- 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
-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
- 证据要求
- 需提交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基础材料;
- 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记录、出轨证据等);
- 财产及债务证明(如银行流水、房产证等)。
三、财产分割与过错责任
- 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 一般均等分割,但可因照顾子女、女方或无过错方权益适当倾斜;
- 一方转移、隐匿财产或挥霍共同财产(如大额打赏主播),可少分或不分。
- 特殊财产处理
- 父母出资购房:婚后父母全资购房未明确约定的,推定赠与自己子女;部分出资的按比例分割。
- 股权分割:以共同财产出资的股权原则上均分;个人财产出资的按登记比例分割。
- 过错方责任
- 重婚、家暴等过错方可能丧失抚养权优先权;
- 赠与第三者财产的行为无效,另一方有权追回。
四、子女抚养权与探视权
- 抚养权判定标准
- 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核心,考虑年龄、抚养能力、生活稳定性等因素;
- 8岁以上子女需尊重其意愿。
- 抚养费与探视权
- 抚养费一般为支付方收入的20%-30%(多个子女不超过50%);
- 未直接抚养方享有探视权,法院可强制执行探视安排。
五、司法解释新增要点(2025年2月施行)
- 严惩恶意转移财产
- 通过离婚协议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撤销财产分割条款。
- 假离婚后复婚需双方同意,单方主张无效。
- 抚养权与过错挂钩
- 出轨、家暴等过错方可能直接丧失抚养权;
- 抢夺、藏匿子女的行为将影响抚养权判定。
- 特殊赠与的撤销权
- 婚前或婚内赠与房产未过户的,可因欺诈、重大过错等撤销。
六、实务建议
- 证据准备:重点收集感情破裂、财产状况、子女抚养能力的证据。
- 调解策略:利用调解阶段协商抚养权或财产方案,减少诉讼对抗。
- 律师协助:复杂案件(如涉及股权、跨境财产)需专业律师制定诉讼策略。
以上内容综合《民法典》第1079条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等文件,具体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策略。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性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