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七十多岁的张大爷和老伴儿情绪激动地找到顺义区北务镇司法所。原来,老两口的儿子儿媳常年在外做生意,孙子张新(化名)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前不久儿子儿媳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儿媳王某抚养,这可把爷爷奶奶急坏了,他们担心王某将来不让他们看望孩子,又担心她照顾不好孩子。所以,老人希望通过司法所调解要回抚养权。
在司法所里,张大爷夫妇与儿子和王某针对孩子的抚养权展开一场争夺战。调解员从法律层面为他们进行分析,首先,子女抚养问题在离婚协议有约定要遵从约定。要变更子女抚养权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法院予以变更,但需要证明直接抚养人患重病伤残无力抚养,或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等情况。其次,我国法律对离婚子女抚养问题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对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有能力也愿意照顾孩子的情况,父母在抚养权方面优先选择。
调解员又从情理上指出,家人争夺抚养权的目的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考虑4岁的张新还在上幼儿园,需要家长接送和照料,而且多年跟爷爷奶奶生活,一时改变环境会不适应,也不利于孩子成长。最终,经过调解,全家人达成调解意见:张新的抚养权不变,但孩子暂由张大爷老两口代为照料,直至其适龄入学;张新10岁后可提出选择抚养权归属意见,家人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