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德城公安建设街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王女士报警,称前夫把自己的孩子抢走了。民警火速找到王女士,不过,此时王女士的前夫和孩子已经离开了。2012年,王女士夫妻因为其他琐事离婚,离婚时,一岁多的孩子留给了王女士的前夫。
王女士说,按照离婚协议,王女士只能在周日一天见到孩子,不过由于当时孩子太小,双方也没有按照协议执行,而是让孩子一直由王女士照顾了两年多。这期间,王女士的前夫也提出过复婚,但是,都被王女士拒绝。为了减少离婚带给孩子的影响,王女士与前夫刘先生也会偶尔在一起,缓和一下感情。不过,就在今年一月份,王女士又发现前夫刘先生有了一些出格的事情。
这次两人闹翻后,王女士决定不再原谅他,并把对方的电话拉黑了,可是没想到,前夫竟然找上门来抢孩子。王女士说,前夫昨天已经来过一次了,因为孩子生病了,考虑到孩子的情况,并没有把孩子接走。可是第二天前夫趁自己上班的时候又来到家里把孩子带走了。无奈之下便报了警。
王女士认为,前夫没有正式工作,也并非真想要孩子,他只是想用孩子要挟自己复婚。因为抚养权不在自己手里,王女士对孩子也只能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对于王女士的情况,民警先对其进行了安抚,并建议她咨询律师,看看能否把抚养权要回来。为此,记者也咨询了有关律师了解情况。
孙律师介绍,鉴于以上两种情况,王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讼。另外,虽然这一次王女士的前夫把孩子要走了,但是如果他仍然将孩子交由爷爷奶奶照顾,自己不尽抚养义务的话,王女士也可以进行起诉,不过王女士需要对以上三种情况收集证据。
孙律师称:“需要由法院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综合考量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决定是否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