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经过司法人员的耐心调解,杨某与顾某达成了离婚协议。杨某抱出了被他藏着的孩子,顾某看到孩子,激动得抱着孩子哭了。
一名外地口音的女子来到大英县司法局象山司法所,说她的孩子被人藏了起来。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听,这情况不是应该向派出所报案吗?怎么到司法所来了,这事应该有蹊跷。经仔细询问,该女子姓顾,云南人,2009年与现任丈夫杨某(系大英县象山镇人)在云南认识,并于2010年1月结婚,同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从2010年10月起分居。此次,顾某特意带着女儿从云南来到象山,要求丈夫杨某与其离婚。没想到丈夫一家人不仅不答应,还把女儿藏了起来,以此来牵制她,不让她离开。顾某说,她本是一片好意,想到丈夫两年没见过女儿,公公婆婆也没见过孙女,特意带来让他们看看,没想到是现在这样的情况。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与杨某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让他马上到司法所。杨某到所后,一直强调不愿意离婚,但在妻子顾某的坚决态度下,最终答应了离婚,但他要求女儿抚养权归他。双方就抚养问题争执不下,都不愿意作出让步。针对这一情况,工作人员反复做杨某的思想工作,指出其女刚满两岁,一直随母亲在云南生活,如果突然转换生活环境肯定会不习惯。双方离婚应该更多地为孩子考虑,怎样才是对孩子好。司法所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做通了杨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女儿暂时由女方抚养,如果女方先再婚,孩子就交由男方抚养;在双方均再婚的情况下,孩子由女方抚养。
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杨某抱出了女儿,顾某激动地抱着女儿,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了诚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