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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夺女儿抚养权 容县女子火烧前夫家
发布时间:2017-04-30 18:30: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39 ℃

  “我前妻熊某某放火烧了我的房间,火势正在扩大,请求派出所帮忙处理……”1月20日下午5时许,容县公安局浪水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胡某报警后,4名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联合村干部组织群众一起灭火,经过半个小时的努力,大火终于被扑灭。这场火使得胡某房间的棉被、床垫、桌椅等物品被烧毁,房间墙壁和天花板都被烧黑。

  昔日夫妻为何闹至如此地步?火扑灭后,民警经调查得知,胡某和熊某某共同生育有一儿一女,两人于2014年10月协议离婚,当时并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上明确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后,子女一直由胡某抚养。近日,熊某某提出要抚养女儿,但胡某坚决不同意。

  20日下午4时许,熊某某来到胡某家,再次提出要女儿的抚养权,胡某依旧是不答应,熊某某一时气愤就放火烧胡某的房间。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熊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进行法制教育,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后果,同时对胡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他讲解婚姻法和民法的有关规定。

  经过民警半个多小时的劝导,胡某念在子女的情面上表示不追究熊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的法律责任,并同意由熊某某抚养女儿,双方还对今后探视孩子的事宜进行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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