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离婚后前夫不抚养孩子 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发布时间:2017-05-02 18:02: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64 ℃

  林女士和我老公通过签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时,小孩不满一岁,我们约定,小孩3岁半前,由林女士抚养,3岁半后由他抚养。现在小孩已经4岁半了,实际上一直由林女士在抚养,小孩父亲很少来看他,也没提出过要带他走。所以林女士想了解一下,如果林女士想把抚养权变更过来,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需准备什么材料?

  【解答】

  女士,您好。我们觉得维持现状就可以了。如果您不放心,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协议,理由就是对方完全不承担其法定义务。要准备的材料,就是孩子3岁半后您继续负责孩子生活的凭证。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