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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代兄抚养私生女因户口问题起纠纷
发布时间:2017-05-15 10:15: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0 ℃

  2014年8月19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张X起诉王某抚养纠纷一案进行了判决,判决王某支付张X抚养张某的抚养费共计7万余元。而后,王某上诉又撤诉,张X则申请了强制执行。

  张某是王某与张X的哥哥张Y的私生女。张X是代兄抚养张某的。他们之间的纠葛还得从15年前说起。

  哥哥下海经商偷生一女

  王某与张Y同为河北省某村的村民。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张Y结婚后与妻子共生育两个儿子。王某也与同村的李某结婚并生育一儿一女。他们各自在自己的家庭过着平静的生活。

  张Y是一个不甘平庸的人。90年代初期,他看到商机后打算出去做生意赚钱,改变家庭的贫困现状。王某的丈夫李某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没有生财之道。面对家中的房屋需要翻盖的资金缺口,王某很是着急。

  在一次闲聊中,王某得知张Y想外出做煤炭生意,却苦于资金不足。王某立即提出与他合作,两人一拍即合。当时,李某正打算外出学医当村里的赤脚医生。所以,他不同意王李梅外出,又禁不住王某的请求,家中也确实贫困,最终李某同意王某,但要求她挣到钱就回家。

  不久,张Y与王某带着东拼西凑的本钱来到了山西。他们很快就赚到了钱并寄回家里,原本不太同意妻子做生意的李某也开始支持王某。一年后,王某家中的房屋翻盖,张Y也成了村里的有钱人。,李某也在此期间取得了牙医的医师资格证书,家里的生活越过来越好。

  1999年春节后,张Y和王某又离开了家乡,,来到内蒙古做一笔生意并收账。此时,张Y和王某已经在外度过了多个年头。这次一起出来,,看到王某越来越漂亮,张Y他萌生了一个想法,想让王某为自己生一个漂亮的女儿。因为家中无女,妻子又喜欢女孩,他觉得妻子可以接受此事。然而,他的提议没有得到王某的同意。于是,张Y承诺事成之后送给王某一套房子,并且要挟她如果不同意就不给她分成生意盈利款。王某犹豫了几天后,因担心投资没有回报,无奈地答应了张Y,但要求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此事。

  就这样,不久后,王某怀孕了,整个怀孕期间她都没有回过家。2000年年初,张Y和王某的女儿张某出生。,张Y将刚满15天的孩子暂时寄养在弟弟张X家,打算回家说服妻子后再将孩子接回。张X和妻子生活在山西,两人家中已育有一女,他们答应了哥哥这个不情之请。

  弟弟抚养私生女长大难上户口

  张Y回到家后,开口告诉妻子自己和外人生了一个女儿,想带回家抚养。他原以为妻子会同意,却不料妻子大发雷霆并提出离婚。面对此景,张Y只好拜托弟弟再多抚养张某一段时间,并承诺每月给付张某700元奶粉钱。

  这次外出回到家后,王某发现李某的牙医技术越来越好,且自己的生意也不太好做了,于是答应李某一起去北京开牙医诊所。走前,王某再次找到张Y,要求其兑现房子一事。,张Y为她写了一张30万元的欠条,承诺做生意的欠款要回来之后就把钱给她,并口头承诺不需要王某抚养张某。

  张某在张X夫妇的照料下一天天长大。张X的妻子刘某很喜欢张某,对孩子视如己出。可是张Y给的奶粉钱却在几个月后中断了,接走孩子的事他也一拖再拖。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张X夫妇始终没有告诉张某她的亲生父母是谁,张某天天喊张X夫妇为爸爸、妈妈。

  转眼间,张X抚养张某已经六七年,孩子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为了解决孩子的户口以方便上学,张X找到了张Y。但张Y只答应努力想办法,再无下文。经过各种波折,张X终于为张某联系好了学校。之后,张X不止一次联系张Y继续询问户口办理一事,但张Y总是推脱。虽然为感谢弟弟替自己抚养女儿之情,张Y也在生意上给过张X不少帮助,但是,到2011年,两人还是因为生意往来上的矛盾和抚养张某一事闹翻了。

  无奈之下,张X只好联系到王某,希望她支付张某上户口的费用约1万元。当时,王某和丈夫在北京经营牙科诊所多年,并购买了房屋,两个孩子也都长大结婚。虽然张Y始终没有兑现30万元房款,但王某早已沉浸在自己家庭的幸福中,放弃了索要的念头。王某本以为她和张Y的事情已经结束,却没料到多年后张X联系到自己。为了不让此事声张出去,,她给了张X5000元钱,希望彻底了结此事。

  由于张X夫妇收养张某无合法手续,张某的户口依然没能登记成功。2012年,张Y罹患肝癌,不再关心张某一事,他与妻子的关系也越来越差。到2013年年底,张Y在吉林省的一家医院去世了。

  私生女生母被判支付抚养费

  眼看着张某马上要初中毕业,却因为没有户口而不能报考任何学校。,张X实在无法继续隐瞒,就告诉了张某所有的实情。没想到张某却对张X夫妇说:“我是你们的女儿,不管我的亲生父母是谁,我只认你们是我的父母。”这让张X大为感动,也让他坚定信心不能耽误了张某的前程。

  张X再次想到联系王某。但自己在山西,王某在北京,沟通甚是不便。情急之下,2014年6月,张X作为原告将王某起诉到了法院。同年7月10日,法官进行了庭前调解,张X夫妇带着张某来到了法院。时隔14年后,张某和王某第一次见面,王某见到张某后留下了泪水,并给了张某几百元零花钱。但关于抚养一事,王某与张X发生了争执。

  张X称自己义务抚养张某14年,付出了巨大的心血,也为给孩子上户口的事碰壁无数。现在张Y已经去世,自己没有能力给张某进行户口登记,希望王某帮助张某进行户口登记,并支付户口登记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大约6万元。

  王某则认为张Y在生前已经承诺张某抚养一事与她无关,且张Y在生前应该已经给付过张X夫妇一定的抚养费用。自己在与张Y做生意的后几年一直没有拿到应得的收益,现在自己又没有正式工作,丈夫也不信任自己,所以没有能力支付6万元钱。

  张X告诉王某,张Y并没有支付足够的抚养费用,且自己后来也与哥哥闹翻,希望王某即便不同意抚养张某,也要协助为张某办理户口登记,不要毁了孩子的前程。听此,张梅同意了为张某办理户口登记。承办法官给了王某两周的时间落实户口登记事宜,但最终还是没有成功。

  2014年7月28日开庭当天,王某没有出庭,而是聘请律师出庭。律师在法庭上称王某不同意抚养张某,不同意给付张X任何抚养费,也无力为张某办理户口登记。王某与张Y一起做生意耽误10年的时间,至今她没有固定工作,依靠丈夫李某生活;,如果张某的事让李某知道,会导致离婚;,而现在王某已经50多岁了,经受不了离婚的打击。

  得知听着王某的困境,张X表示其很理解王某,但自己也确有苦楚。张X说虽然经过很大的努力,自己已经联系好了张某户口办理一事,但如果登记在自己家中,则自己的亲生女儿就会无法享受独生子女的任何政策待遇,不仅自己和妻子为抚养张某付出很多,连下一代也要为此事付出代价。而且他认为自己义务抚养张某14年已经很不容易,王某有义务替他缴纳6万元的罚款。

  经过多次调解,王某态度依然坚决。法官无奈只能进行判决。由于张X抚养张某一事已是事实,所以王某理应支付抚养费,故法院判决王某支付抚养费共计7万余元。关于张X要求王某抚养张某的请求,由于此事属于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义务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另案以监护权纠纷起诉。

  判决后,王某提起上诉,后又书面撤回上诉。目前,因王某拒绝向张X支付7万余元的抚养费,张X申请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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