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时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剑拔弩张,互不相让。近日,该案在鄂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巧妙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妥善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
被告章某(男)出身寒门,不为岳母所赏识,且长期在外打工,与妻子分居两地,导致夫妻感情渐疏。史某(女)诉至鄂城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庭审当日,双方各自找来大帮亲朋助阵。史某(女)认为自己对孩子更有感情,且自家条件优越有利于孩子成长,孩子必须随自己生活;章某则认为自己是家中独子,婚生女必须由自己抚养成人。
承办法官迅速控制现场局势,经过2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女由原告史某抚养,被告章某自2015年1月份起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