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湖州吴兴法院受理了一起80后年轻夫妻的离婚案件,原告王某家在湖州,被告李某老家桐庐,双方均同意离婚,但要都求离婚后,儿子随自己共同生活,在儿子抚养权问题上互不想让。
庭审中,作为孩子母亲的被告李某提出,自己正在上海某高校进行MBA研究生的学习,期间还曾去英国牛津大学访学。目前正在杭州创业,收入丰厚,研究生毕业后还有机会落户上海,相比于只有高中文凭原告王某,其能够给儿子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理念。
但孩子父亲王某也不甘示弱,表示自己也具备上海高校的自考专科学历,在湖州有自有住房,而李某目前仍在杭州租房,且自己的母亲还是退休教师,有丰富教育经验,王某当庭出示了其父母表态愿意协助照顾抚养孙子的承诺书。
承办法官在庭前、庭后召集双方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然而双方仍是针尖对麦芒,僵持不下。
最终,承办人从有利于双方儿子健康成长角度出发,考虑到其出生后长期在湖州生活,并已就近就读幼儿园,保持其现有生活、学习状态的稳定对其成长更为有利,故将儿子抚养权判归被告王某。
同时,确认原告李某对儿子享有探望权,王某应予以协助,双方应共同为儿子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