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儿子可以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在厦门参加中考,籍贯为江西黎川县的母亲张某近日将前夫朱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变更抚养权。
原告张某的儿子朱某某现就读于厦门市湖里区外国语学校。按照厦门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外来务工子女在厦门参加中考,其父母必须缴纳三年医保社保,但被告朱某却对儿子的生活、学习莫不关心,并未履行抚养的责任与义务,且一直未办理厦门的医保社保,严重影响到儿子朱某某的学习、生活。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黎川县法院法官多次催促被告朱某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但被告态度消极,也未积极缴纳厦门市医保社保。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应充分考虑哪一方对其健康成长有利。而在本案中,被告朱某无固定工作及住所,对儿子也没尽到抚养的责任与义务。反之,原告张某条件较优越,且一直抚养及看护儿子,为了朱某某的健康成长,黎川县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朱某某由原告张某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