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0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离婚后前夫不抚养孩子 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发布时间:2017-05-01 05: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12 ℃

      我和我老公通过签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时,小孩不满一岁,我们约定,小孩3岁半前,由我抚养,3岁半后由他抚养。现在小孩已经4岁半了,实际上一直由我在抚养,小孩父亲很少来看他,也没提出过要带他走。所以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我想把抚养权变更过来,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需准备什么材料?

      林女士

      【解答】

      女士,您好。我们觉得维持现状就可以了。如果您不放心,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协议,理由就是对方完全不承担其法定义务。要准备的材料,就是孩子3岁半后您继续负责孩子生活的凭证。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