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和妻子离婚后不久,三岁的儿子突发癫痫。李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儿子改判由女方抚养。日前,嘉定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他的诉请。
三岁儿子突发癫痫
李先生和妻子离婚,经法院调解,三岁的儿子毛毛随李先生生活。之前,孩子一直随母亲住在外婆家。李先生前往接儿子,不料却遭到儿子外公反对。无奈,李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不久,执行法官带来消息:孩子目前身体不好,正在住院治疗,女方请求等孩子病好后再交给他。
三个月后,孩子回来了。李先生发现一向活泼的毛毛变了:拿着玩具逗他,他毫无反应;拉他下地没几步,他摇摇晃晃,一下子摔在地上。“孩子怎么了?”李先生有种不祥的预感。追问之下,孩子母亲最终说出了真相:孩子得了癫痫。
孩子得病谁之过
短短数月内,原本活泼可爱的儿子变成了一个反应迟钝、思维缓慢的病儿。李先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想到孩子是在女方抚养期间得病,李先生一纸诉状递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李先生认为,孩子本来一直十分健康,现在突患癫痫病,肯定是女方在照顾孩子过程中存在过错和疏忽。既然是女方造成了这一切,就应由他们承担责任与后果。
女方则表示:孩子得病,这是大家都不愿接受的事实。作为母亲,自己及家人在照顾孩子方面并没有过失。发现孩子有无故摔倒等异常情况后,她就马上送他去医院检查。毛毛被确诊为癫痫后,他们已辗转数家医院,花尽了积蓄。“为了全心照顾孩子,现在工作也丢了,自己也没有住房,实在无力抚养孩子……”法庭上,孩子母亲恳请法官驳回原告的诉请。
法院确定抚育权
在此情况下,争论孩子得病究竟是谁的过错,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承办法官的办案思路是:法律确定抚养权时,考虑的是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各方面条件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毛毛原本经双方同意,由男方抚养,而现在男方并未产生不适于抚养孩子的情形,且目前状况下,女方经济条件差,不适宜抚养孩子。因此,李先生诉请变更抚养权,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法官到医院调查,毛毛的主治医生表示:引发癫痫疾病一般由遗传、脑发育异常和脑外伤三种因素引发。医院在为毛毛治疗过程中,未发现其存在脑外伤,故可排除毛毛家人在抚养照顾过程中存在不适当而致其发病的可能性。
调查之后,法官做出判决: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男女双方离婚后确定的子女抚养归属事宜,在未出现法律规定情形的情况下,不宜草率变更。虽然女方未及时将孩子交予原告存在一定过错,但这与孩子突发疾病并无因果关系,因此对李先生要求变更儿子抚养关系的诉请不予支持。
判决后,原被告双方都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