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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抚养权如何变更
    发布时间:2017-07-02 01:02: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27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若一方想变更,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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