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是一段感人的爱情故事。
李华州今年60多岁了,他与曾经的妻子陈芝兰结婚几十年,他们的女儿李歆也三十而立,已经成家立业了。然而,由于双方性格不合,一起走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最终于2007年选择正式分开。年过半旬的两人在10月4日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两人有两套房屋,在协商离婚时,李华州主动提出价值较高的商业房归陈芝兰所有,住宅房归他所有。
虽然两人已经离婚,但是双方都习惯不了没有彼此的生活。李华州想念前妻,多次打电话给陈芝兰让她回家住。而虽然离婚后陈芝兰回娘家住了一段时间,也还是觉得原来的家住的习惯、舒适些。于是, 陈芝兰搬回了家中,但是是和李华州分房睡。
重新住在一起后,李华州对这份失而复得的重聚更加珍惜,他负责在家做饭,做饭时专拣前妻喜欢吃的,每天把家收拾得清清爽爽的。陈芝兰非常感动,两人也离婚不离家的格局,虽然两人各住各的房间,但依然像平常的夫妻一样相待。两人也打算早日复婚。
然后就在两人重新住在一起后不久,两人得知了一个悲痛的消息——陈芝兰被确诊为乳腺癌
。为此,两人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常年奔波在上海肿瘤医院、宜兴市人民医院、上海第六人民医院、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手术、放疗、化疗。李华州鞍前马后全身心照顾,尽自己一切力量救助前妻,希望她能早日康复,两人重回往日美好的生活。
可惜的是,病魔最终还是夺走了称兰芝的生命。2010年8月17日,陈芝兰病故。临去世前,陈芝兰紧紧握着李华州的手,遗憾地说:“如果有来世,我一定和你复婚!”
陈芝兰去世后,李华州打算留给女儿李歆,但陈芝兰的母亲陈宝梅表示反对,认为她作为陈芝兰的母亲可以和外孙女李歆一人继承一半。虽然自己和前妻办理了离婚手续,但自己还是
前妻的感情已经超越了法律上的婚姻,李华州坚持不同意前岳母。
李华州和李歆都不认同前妻母亲陈宝梅的一半说,事情陷入了僵局,最终陈宝梅将李歆告上了法庭,要求继承一般房产,李华州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那么,作为离异的夫妻,没有继承权的前夫要求继承前妻的遗产,法院会支持吗?
宜兴市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陈宝梅、李歆为陈芝兰遗产的同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异议。关于第三人李华州,法官认为,李华州虽因离婚属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根据查明的事实,李华州与陈芝兰离婚后,李华州对陈芝兰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并可据此分得适当遗产。2013年7月13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酌情确定李华州可分得20%遗产。
上海离婚律师认为,我国《继承法》规定:分配继承遗产时,要遵循男女平等、养老育幼、和睦团结、互谅互让、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虽然李华州与陈芝兰解除了夫妻关系,但是离婚后,双方仍一起共同生活,陈芝兰患病后,李华州不离不弃,始终陪护照顾直至陈芝兰去世,可以认定李华州对陈芝兰尽了较多扶养义务,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和公平原则,李华州可以适当分得部分遗产。